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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纪实

2022年9月,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在提出二十届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方案时,对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全国政协主席等人选,一并进行了研究,统筹提出了安排建议。

党的二十大闭幕后,根据工作和班子结构需要以及个别谈话调研听取意见、组织掌握的情况,经过充分酝酿、反复比选,研究提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并分别向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等领导同志汇报听取了意见,分别与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进行沟通听取了意见。

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

拟新提名的人选,对党内人选进行了考察,对非中共人选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考察基础上又专门进行了考察,有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了意见,同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意见。

一些同志说,党中央就有关人选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体现了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人选方案考虑周全、兼顾方方面面,民意基础好、认可度高。

2023年2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讨论,形成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方案。

中央政治局认为,这个建议方案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人选素质条件、一贯表现和党内外形象比较好,整体结构比较合理,能够适应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的工作需要,是一个积极而稳妥的方案。

2月2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拟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拥护和赞成,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是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充分体现了中共二十大精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关心和信任。

2月28日下午,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了这份人选建议名单,决定以中共中央名义分别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团结奋斗创造新的伟业——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素质高、能力强、形象好,符合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能够担负起神圣而光荣的历史使命,必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新的华章

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神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