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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须尽快明确

既非玩具也非交通工具

建议尽快明确产品属性

陈旭辉认为,舆情数据说明,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电动平衡车不是儿童玩具,不符合儿童玩具的安全标准;不是交通工具,也不能在道路上骑行。

陈旭辉提出,但在实践中,电动平衡车却被青少年、儿童当作娱乐运动玩具追捧,被不少上班族当作“最后一公里”的代步工具。由于电动平衡车速度快,没有物理刹车系统,完全依赖骑行者的重心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很难被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近年来因骑行电动平衡车引发的安全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青少年、儿童受伤害事件所占比例较大。

《分析》指出,电动平衡车安全事故屡屡发生,使用风险系数很高。尤其是不少年轻人违规骑行电动平衡车上路,给交通秩序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再加上电动平衡车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厂家不惜采用低廉电池、电极和熔断器等部件,导致部分电动平衡车存在漏液、起火、爆炸等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商家还故意掩饰电动平衡车的安全风险,不通过显著方式提示安全注意事项,有的商家甚至夸大宣传电动平衡车的速度、功能和材质。

陈音江建议,尽快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鉴于电动平衡车产品广受青少年、儿童喜爱和追捧,违规骑行上路情况非常普遍,安全事故频发等现状和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结合电动平衡车的产品特征、市场需求、安全保障和法律法规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将其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既尊重市场需求和创新发展规律,又敬畏生命安全与法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