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的刘老伯就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骑电动平衡车上路时,不慎被公交车撞伤,最终公交车被判无责,他倒是被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年过六旬的刘老伯原是舟山一家企业的看门人。看到别人用电动平衡车非常方便,他也买了一辆,平日主要是在厂区里使用,作为代步工具。几个月过去后,他觉得自己已熟练掌握了骑行技巧,便骑着平衡车出了厂区。行驶一段时间后,刘老伯因前方视线被一辆违停货车遮挡,未能及时避让迎面驶来的一辆公交车,结果被公交车撞倒在地。
刘老伯落下了八级伤残。雪上加霜的是,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老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公交车驾驶员无责。
青少年、儿童作为电动平衡车使用的主体,发生事故的概率更高。
今年4月,在安徽省合肥市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8岁男孩当场身亡。在现场,可以看到一辆电动平衡车被卡在一辆出租车车底,很难拉出来。原来,出租车沿着某大道行驶,至丁字路口时,男孩沿着斑马线骑着平衡车进入辅道,两者相撞。发生悲剧的时候,男孩的母亲就跟在其身后,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故的发生。
上路是危险的,不上路是不是就万无一失了?4月21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一名8岁男孩的手指被卡在平衡车里动弹不得,无计可施的家长拨打119报警电话向消防救援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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