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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

办案法官表示,该案系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迅猛发展背景下产生的新型案件。上述规定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未成年人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在该案中,法官希望科技公司能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直播网站最终退回打赏款,为平息此类纠纷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解决路径。“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表示,当下,教导孩子如何利用网络,向他们传递合理的消费观,是全社会应共同研究的课题。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有关网络直播的监管仍停留在内容审核方面。根据国家网信办要求,从去年3月起至今,已有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记者浏览多个直播平台发现,虽然不少平台都设置了“青少年模式”,在此模式下无法进行打赏,观看时间也受到限制,但只要输入密码,“青少年模式”即可轻松解除。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日前发布的报告,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存在轻易延长使用时限、未推出强制实名认证,甚至诱导打赏等问题。

另外,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这名16岁少年曾多次进行打赏,直到酿成大祸才引起家长的注意,“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帮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保护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