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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护士昏迷100多天未被认定工伤 怎么办?

“虽然刘文雄作为医护人员,是疫情下的最美逆行者,其不幸病逝亦令人痛心惋惜。但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职责所系,因其病亡情形不符合上述应当认定工伤的法定条件,据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仙桃市人社局认为。

2月27日,三伏潭镇卫生院向仙桃市政府申请复议。

“不应机械地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随着行政复议,刘文雄生前的抗疫工作量也浮出水面:1月24日,三伏潭镇卫生院成立发热门诊专家指导组,刘文雄担任副组长,除本职工作外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1月12日至2月12日,他共诊治病人3506人次。防疫期间,医院还对外公布刘文雄电话号码,他曾在休息时间接受病人问诊。

值得注意的是,仙桃市还认定了刘文雄带病上班的事实,认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他参与了防疫工作,应综合考虑疫情期间的工作情形,可以认定其死亡属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

“刘文雄的工伤认定,不应机械地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仙桃市政府撤销了此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重作决定。3月7日,仙桃市人社局作出决定,对刘文雄在防疫备勤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