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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苟晶事件”调查结果公布:15人被处理

经调查核实,邱小慧冒名苟晶上学问题,系邱小慧父亲、苟晶原高中班主任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情况下一手操办。苟晶复读后,邱印林把苟晶考生档案卡、准考证的照片替换为邱小慧;涂改苟晶当年学生档案,改换父母姓名与家庭住址以查收录取通知书;并以苟晶名义填报了志愿书。济宁实验中学、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均未发现档案涂改问题。在苟晶复读期间,邱印林利用整理学生档案机会,为苟晶伪造了学生档案。

现已查清,在1997年邱小慧冒名顶替苟晶入学过程中,邱印林还请托亲戚邱印水、其子邱通为邱小慧疏通关系,当地派出所违规出具姓名为苟晶的两份虚假《户口迁移证》。在邱小慧参加工作及更名问题中,邱小慧2001年以苟晶之名参加工作后,私用公章意图将户籍姓名“苟晶”改为“邱小慧”。后经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的邱通出面请托,当地派出所违规为邱小慧更改了户籍姓名。

根据调查情况,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邱小慧被给予开除处分,邱印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邱印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因邱通已于2015年病亡,决定开除其党籍。事件的其他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