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这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部署。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准确把握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内涵。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指能够产生积极的就业带动力,有利于提升就业质量和扩大就业容量的发展方式。它注重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始终把就业放在发展的优先位置,反对“无就业的增长”,即只顾经济增长却忽视就业甚至排斥就业的做法;另一方面,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反对打着所谓创造就业岗位的旗号保护过剩产能或上马破坏生态环境的产业。
第二,深刻认识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十四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打出多套稳就业、促就业“组合拳”,有力有效应对外部压力、内部困难特别是世纪疫情的严峻挑战,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5921万人,已超额完成5500万人的目标任务;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前4年平均值为5.3%,低于5.5%的预期控制目标。“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稳增长、稳就业的压力始终存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期盼更多更公平享有现代化建设成果、拥有更高品质的生活,对就业提出新要求。广大劳动者不仅希望有活干,而且希望获得更高质量就业岗位。为此,必须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是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就业矛盾、确保就业形势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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