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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三十二)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坚持总体适配、动态平衡、良性互动,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加强分行业分领域人才需求分析和有效对接,定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开展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强化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加强就业质量监测和评价反馈。超前布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十三)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健全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研究编纂教育法典。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健全学校章程实施保障机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坚决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及学术腐败,完善师生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教育培训机制。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教育督导体系,健全国家、省、市、县教育督导机构。构建校园智能化安防体系,完善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机制,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教育,完善校园安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

(三十四)健全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预算拨款和绩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于4%。完善各级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建立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预算内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优化完善教育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搭建高校、企业、社会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经费筹措合作机制。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引导规范社会力量投入和捐赠教育。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强化经费监管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