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指出,办会机构和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行为,不得出现地域条件限制,招聘会现场将设立就业歧视投诉窗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现场招聘会应坚持常态防控
《通告》要求,办会机构应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从规划布局、入场检测、现场巡查等8个方面,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现场招聘活动应尽量安排在室外开阔地段,如确需组织室内招聘,应严格控制进场招聘单位户数,并扩大安全距离;在服务柜台、取号机、自助设备、招聘展位等前设置“一米线”,场内展位设置以及求职者之间均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鼓励举办小型招聘会或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参加招聘会人数不得超过500人。
招聘会现场要求做好体温测量、查验“健康宝”、实名登记、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和求职者应正确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日常服务应推行预约服务,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入场等措施,对入场人员进行限流,保持安全距离;严控场内人员密度,根据情况及时疏导人流,减少求职者逗留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限流措施。
服务场所和招聘活动现场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开展不间断流动巡查,提醒现场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行为不文明的人员及时进行劝诫,要求拒不配合人员立即离开活动现场,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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