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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抛物全楼测DNA”是否可行?

现在,烟台盛鑫物业贴出告示,提出如果肇事者不投案自首,就要对事发全楼的人进行DNA检测,该楼住着96户人家,又没有摄像监控,目前很难确定究竟是哪户人家。那么,对全楼的人进行DNA检测可能是较为可行的办法。

但是,在赞同和实施这个方案之前,要考虑相关条件是否具备。首先,对全楼的人做DNA检测是否有法律依据。现在受害居民只是玉米棒砸伤肩膀,如果受害者和物业不向警方报案和警方不认定为刑事案件,别说提取全楼人的DNA样本,就是提取受害人和嫌疑人的DNA样本也于法无据。

不过,如果该案件由警方定性为刑事案件,就会转变为有法可依。《刑事诉讼法》第130条对于勘验、检查等方面的规定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根据侦查的需要,可以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采集DNA信息。犯罪嫌疑人有多少,就在于警方决定调查时,能否把大量的人员划归嫌疑人而对其提取DNA样本。

这个争议一直存在,并且体现在很多案件中。2013年10月,山东滨城区发生了38起学生宿舍盗窃案,涉及资产20余万元。为了查出小偷,警方对山东滨州学院的5000多名本科男生提取了DNA,由此引发了争议。

这表明法律上对嫌疑人认定的多少和要提取多少人的DNA样本并无严格明确规定,因此想要查出一两名小偷或一两名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对成千上万的人进行DNA采样,而警方或许有权这么做。所以,如果物业和受害人报案,警方也立案后,根据案情就可能会对全楼的人提取DNA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