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来,变成律师与江青进行“法庭辩论”了。
朱华荣律师一看,这样下去,双方会僵持,就转移了话题,问江青有什么不清楚的法律问题,需要他们帮助解答。
于是,江青向他们提出一连串问题:什么叫公诉?公诉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朱华荣律师一一作了答复。
江青听罢,说道:“按照宪法、国法、党纪,我都没有罪!我请你们,是要你们替我跟邓小平、叶剑英辩,不是让你们代表他们跟我辩。你们要好好学习《五·一六通知》,好好学习《十六条》,好好学习《九大政治报告》……”
张思之律师明确向她指出:“律师要看什么文件,律师自会安排。现在的问题是,你要不要请律师?”
江青说要考虑一下。这样,她结束了与两位律师的谈话。
过了一会儿,江青告诉监管人员:“那个姓张的律师,我不要;我先要那个姓朱的律师吧。”后来,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傅志仁律师,和朱华荣律师一起,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
你们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
1980年11月22日,朱华荣律师和傅志仁律师去秦城监狱与江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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