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的律师函,是这样写的: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文绣的这段声明文字,翻译成现代汉语,是这样的:我文绣跟你溥仪,跟了9年了,你竟然没有和我过一次夫妻生活。我每天孤枕难眠,暗自流泪。
这样的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我现在向你正式提出分居。以后,溥仪你必须每月定一个日子,来和我同房一次,否则,我只能到法院去起诉你。
看,文绣说的多么清楚——要求同房,你既然是我的丈夫,就应该尽丈夫的责任,你和我结婚都9年了,夫妻生活却没有和我有过一次,一次也没有过,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文绣当时还不知道溥仪是个性功能障碍患者。这种病,患者无法启齿,当妃子的也不便询问。所以,文绣发出这封律师函之后,她还幻想溥仪能够知错就改、回心转意,日后和自己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实话实说,文绣的要求,虽然有点直接,但其实也并不过分,饮食男女,人之常情。
淑妃文绣突然出走,并发律师函,公然闹分居,此时的溥仪十分慌张,此事关乎大清皇室的脸面,万万不可张扬。溥仪急得团团转,像个热锅上的蚂蚁。
于是,溥仪聘请了大律师林廷琛,叫他去和文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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