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学前教育,既牵动千家万户的关切,又承载国家未来发展的考量。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5日对外公布。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受到广泛关注。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举措。此次国办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相关具体安排。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既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洪秀敏说,免费学前教育相关工作需要稳步推进,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有序推进。
根据此次印发的意见,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
民办幼儿园也可享受“同等”减免水平。根据意见,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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