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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多次恶意别车 “斗气男”获刑三年六个月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6日披露,漳平市男子曹某于今年8月4日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红色轿车时,恶意别车,该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后方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和高速公路上的行车监控视频,记录了红色小型轿车多次恶意别车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