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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微信朋友圈互骂 会有什么后果?

近日,广东韶关新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微信朋友圈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判决双方在其微信朋友圈连续7日发布道歉声明。

A某和B某系微信好友,2019年10月间B某因情感纠纷开始在微信朋友圈使用粗俗、带侮辱性的语言辱骂A某,A某继而也在微信朋友圈辱骂B某。两人辱骂性的朋友圈不仅使对方社会评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同时也在微信朋友圈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这种情况持续两个多月后,A某向新丰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某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