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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仪式化”并非多此一举

当然,婚姻登记“仪式化”,也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按照《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至少设立一个独立的颁证大厅,这个颁证大厅的建设资金从哪里开支,建设标准如何,环境布设是否统一,究竟多少颁证大厅才能够满足结婚新人们的需要,恐怕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决定。不仅如此,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这个颁证仪式具体包括哪些必要环节,结婚誓言包括哪些内容,又由谁来主导颁证仪式,是工作人员义务承担,还是外包企业来商业经营,也都不是区区一句话的事儿,需要出台配套性的制度规定,让婚姻登记变得“严谨”与“科学”起来。

时代在变化,婚姻家庭在变化,结婚过程也不妨多来点创新。这份《意见》不仅探索开展结婚登记“仪式化”,还提出婚前辅导,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颁证制度等举措,让人感受到了创新服务公众的诚意,有助于“滋养”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期待随着《意见》等新政策的推出,相关的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完备,婚姻登记变得让人“耳目一新”,带给新人和公众更多的惊喜与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