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犬只免疫、检疫工作,保障狂犬病疫苗使用量充足,监测人患狂犬病疫情和相关的预防、接种工作。
4.城管执法、公安、农业农村、住建、卫生、市监等部门成立联合管理执法专班,对顺德区划定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区域范围内的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开展执法,主要有:饲养烈性犬种、没有犬绳牵领、没有佩戴口罩或者嘴套、没有制止犬只攻击行为、没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带犬进入禁入区域、噪音扰民、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等。
5.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文明规范养犬。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规范养犬,事关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事关市容卫生,事关城市文明,既是对爱犬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做一个文明养犬人,共同打造人与人之间、人与犬之间和谐共处的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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