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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仍是全球投资热土

中共十九大报告要求,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中国一直在努力。

不仅说到做到,还要上升到法律高度。今年全国两会的一大热门话题就是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这部草案,从“外商投资法”这个名称,到6章41条的每个条款,都备受海内外关注。

之所以受关注,一大原因是,它将成为中国在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提出制定外国人投资法。此后,“外资三法”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需要,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取代“外资三法”。这部新法律重点是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建立起新时代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另一大原因是,外商投资法草案看点十足。“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条文最受瞩目。2013年,中国首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布。经过先行先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6年在全国推广。外商投资法草案将这项制度创新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